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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陆明奕可没有心情管别人是怎么想的。
  他现在就想争分夺秒把鱼塘建起来,把鱼养大了好过年。
  由于心里有期望,所以他每天都春光满面的。
  而他这副志得意满的模样自然引得一些人的嫉妒。
  当初分田地的时候就是按照家庭为单位分的。
  所以吴桂花的田就在这块田旁边,她每天路过都能看到很多人在那里挖池塘。
  看到陆明奕宁愿自己挖鱼塘也不愿意租她家的,天天在家里发脾气。
  “明明我们家有鱼塘,他们非要自己挖,是不是防着我们,不想给租鱼塘的钱?”
  “我真是当初怎么看上你这么个废物。”
  陆正根一边磨柴刀一边说:“大哥估计都没想那么多,可能只是不想麻烦我们而已,你都说多少遍了,你不烦啊。”
  吴桂花重重将碗放在灶台上,“好啊,你现在嫌我烦了,那好,我们离婚啊。”
  “好端端的说离婚干什么。”
  陆正根把刀放在一边,靠在门上抽卷烟。
  吴桂花每天回家都要说一次,他都快烦死了。
  当初因为差点溺死女儿的事情在村子里传开,那些曾经和他关系好的人都不敢和他一起喝酒。
  吴桂花看到他这个窝囊的样子更加生气。
  翻来覆去骂她自己瞎了眼睛。
  陆正根听得走出去,去看看田里的水放的怎么样。
  他路过了陆明奕挖鱼塘的那块田。
  一整块地都被改造成鱼塘,甚至比村里分给他的鱼塘大两倍还不止。
  听桂花说明奕打算养鱼等过年卖。
  他生气又能怎么样呢,他和老大本来就不是一个妈生的,他和那六个哥哥的关系都不好。
  他就算要争,能争得过六个人吗?
  再说他家就四个丫头,他争那么多东西来做什么。
  等他死的时候还不是一个连给他捧骨灰盒的人都没有。
  陆正根在田里绕了一圈才回家。
  每天吃完饭,陆莺又多了一项新的活动,大伯母会先抱着她去看挖鱼塘的进程,然后带她去村口听八卦。
  她亲眼看着鱼塘在十天内从一个小坑变成深两米左右的大坑。
  只等着引水过来灌满就能把鱼苗放进去。
  陆明奕挖了一条小渠,把河里的水引进鱼塘,他通过肖启的关系买到了一批鱼苗。
  当看到鱼苗在水里漫游,陆明奕突然有一股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骄傲。
  这个鱼塘是他一手建起来的。
  【真不错,半个月的时间就把鱼养起来了,等小鸡孵出来,百晓你就负责每天往鱼塘和鸡窝里放饲料。】
  陆明奕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小姑。
  他能这么大胆地到处跑审批养鱼,都是小姑给他的勇气。
  换做是一年前,他根本不敢想象自己还能拥有一座鱼塘。
  经过这段时间往城里跑,他见识了很多人很多事情,他学到了很多,再回看曾经的自己就觉得有点幼稚。
  他非常满意现状。
  “小姑,我们回家啦。”
  陆明奕抱着陆莺往家里走。
  这一路上遇到了很多长辈,“明奕,你又带福宝去看鱼塘啦。”
  “明奕,你真打算养鱼?要是放在几年前,这可是要被抓起来批斗的。”
  陆明奕没有解释,只是笑着说:“放心,我心里有数的。”
  他刚走到家门口,就发现四宝闷着脑袋往外冲,差点一头撞在他怀里。
  他连忙护着怀里的陆莺,“四宝你这么着急做什么?”
  陆明斯指着房间,结结巴巴地说:“鸡……小鸡破壳了。”
  陆明奕:???
  即便是在最容易孵小鸡的三四月份也要二十一天,小鸡才能破壳。
  从他们把鸡蛋捡回家算起,满打满算也就才半个月。
  陆明奕:“你去叫奶奶,我去看看。”
  陆明斯点点头,飞快地朝着地里跑去。
  陆莺看着他的背影感慨:【不愧是军人,跑起来就是快。】
  陆明奕先去看了鸡蛋,现在天气太热,奶怕鸡蛋坏了,于是做了降温的措施。
  现在已经有三个鸡蛋破壳。
  而且还有小鸡不断从壳里挣扎出来,能听到“卡卡卡”鸡蛋破碎的声音。
  陈永梅听到这个好消息立即跑回来。
  等她到的时候,已经有十几只小鸡破壳而出,脑袋圆圆的,棕黄色的绒毛看起来非常可爱。
  让大家惊讶的还在后面,一共55个鸡蛋全部成功破壳。
  陈永梅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事情,心里感慨,不愧是神仙给的鸡。
  陆明斯瞪大眼睛,“这些鸡居然全活了,奶,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。”
  他年纪小做不了什么累活,所以养鸡捡鸡蛋的事情都是交给他的。
  即便是最适合孵鸡蛋的三四月份也不可能做到所有的鸡都能活下来。
  这么热居然能活下来……
  陈永梅:“四宝真厉害,你把这些小鸡都照顾很好。”
  陆明斯挠了挠头,“真的是我?”
  孵小鸡的装备是陈永梅布置的,但平时照看小鸡的人都是陆明斯。
  “当然,我的四宝很厉害。”陈永梅揉了揉他的脑袋。
  陆明斯毕竟才八岁,听到奶奶这么说也没多想。
  他一挺胸膛说:“奶你放心,这些小鸡我都会照看好的,奶,这些鸡都太小了,要小心狗来偷鸡吃,养在院子里的那只狗还是先关在外面吧。”
  陆莺一听急了,【小百才不会偷鸡吃呢,百晓说了小百可聪明了,而且它吃的也少,可别把它赶出去。】
  小百是陆莺给狗狗取的名字,狗狗是她从系统抽出来的,而且身上白色的色块占了绝大部分,陆莺本来是想给狗狗取名小白的,但是小白一听这个名字就气得刨地。
  后来听到小百这个名字才不生气。
 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,陈永梅也发现了那只狗狗的聪明之处。
  不仅吃的少,什么都吃,而且非常聪明,每当吴桂花和林冬花往家门口过它就会叫。
  当初要不是这只狗狗,孙晴会嫁给谁还不知道。
  林冬花虽然小心眼,但怎么也想不到当初小百是受到指示去扑林春花的。
  而且现在小百长大这么多,估计林冬花也认不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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